□范锡锎本报记者邵晶岩
今年以来,鹤岗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农业供给侧改革为主线,“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建设两江一岭绿色食品加工基地”,着力推进鹤岗农业从单纯粮食增产向提质增效转型。据统计,2018年鹤岗市预计粮食产量26.6亿斤,比去年增长1.5亿斤。
突出结构调整
着力提升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
今年,鹤岗市进一步优化种植结构,全市耕地总面积310.8万亩,落实水稻休耕面积3.5万亩,实播面积307.3万亩。随着政策、市场和价格变化,今年的三大作物种植略有波动,玉米种植面积84.9万亩、水稻159.8万亩、大豆55.7万亩。经济作物呈现出由无到有、由少到多、由弱到强的可喜变化,五道岗引进寒地大樱桃近800亩、市郊试种汉麻700亩,全市北药种植面积达到2.35万亩、鲜食玉米面积1.95万亩。水产养殖品种技术不断升级。积极发展名特优水产养殖,引进台湾泥鳅、超级鲤、方正银鲫等品种1000多万尾,池塘养殖名特优品种占比达到95%以上。引进池塘微循环养殖(跑道式)先进技术,预计实验区可产鲤鱼6万斤。稻田养鱼面积达到31万亩。绿色有机种植认证不断增加。新申报绿色食品企业2户、绿色标识2个、农产品地理标志2个(萝北蜂蜜、绥滨大鹅)。有机绿色食品基地140.5万亩,占全市总播种面积的45.3%,国家级绿色食品(水稻)标准化原料基地发展到135万亩,有机种植面积达到1.5万亩,新增5000亩。落实“互联网+农业”高标准示范基地53个,面积4.9万亩。
鹤岗市“两区”划定于2017年8月初正式启动,现已完成全部划定工作,被列为全国第一批基本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的地区,完成“两区”划定面积219.1万亩,超额4.6万亩。在完成国家和省“两区”划定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绥滨绿色水稻主产区、萝北杂粮杂豆特色区、市郊果蔬生产保护区。
突出“粮头食尾”“农头工尾”
着力推进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今年,鹤岗市农业部门起草下发了《鹤岗市加快推进“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实施方案》,召开“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工作推进会议,成立专题推进组,制定下发“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工作推进办法,形成9个子方案,“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工作的抓实推进,构建起了“四大基地、八大产业”的产业化体系。
大力扶持海宇米业1万吨方便米饭、金龙米业酵素米、兴汇玉米深加工、经纬20万吨大豆加工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发展到50户,新认定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户,新申报国家级龙头企业2户。
突出农村改革
着力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扎实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上半年,全市农村土地确权实测面积达到263万亩;完成实测土地面积的村212个,涉及农户5.15万户;完善土地承包合同3.69万份;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1974本。预计年末将全面完成此项工作。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展开,完成了4个试点村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试点村合作经济组织已挂牌运行,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启动。
突出生态保护
着力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制定了《鹤岗市农业“三减”行动方案》,建立并实行专家、技术员联系片和包保责任制,量化任务指标,开展全程技术指导,积极探索“三减”工作新途径,共落实农业“三减”基地28个,面积20.15万亩。狠抓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市、县(区)、乡(镇)分别召开秸秆禁烧工作部署会、座谈会、推进会等会议,成立了工作推进组和督查组,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秸秆禁烧巡查机制,签订了责任状,严肃责任追究。重点推进了秸秆收储运、压块燃料站试点、水稻育秧盘等项目,全市农作物秸秆可收集量115.7万吨,综合利用率49.7%。
狠抓质量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完善了两县水稻、郊区生猪核心区建设等工作方案,已及时上报,待验收批复。继续推进萝北和绥滨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工作得到加强。狠抓农产品集中监管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两次农产品风险监测,分别抽取样品100个、120个,合格率达到97%、99.5%。